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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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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

眉山仁师附小:专家引领促发展,精研课题启新篇

6月6日,眉山永丰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(zài)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(cūnzǔ)干部(gànbù)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(cūnmín)100余人前来旁听。 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媒体行活动(huódòng)在永丰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、眉山中院(zhōngyuàn)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(zhāngnéng)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(nóngyèdàxué)法学院院长颜勇等领导、专家(zhuānjiā)出席活动。全国(quánguó)人大代表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(dīngwénjūn)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参加。 启动仪式上,杨军在(zài)致辞中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(jiānqiáng)领导下(xià)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的(de)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 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两级(liǎngjí)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(zhōng)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(shìfànqū)。 “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(sīfǎ)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,法院用(yòng)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 风吹稻浪(dàolàng)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。 冯某某与东风村(dōngfēngcūn)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(yǐxià)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(zhòngzhí)(zhòngzhí)(zhòngzhí)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 案涉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(bǎ)法庭搬到永丰(yǒngfēng)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解情况的(de)村民就早早(zǎozǎo)来到现场,对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行噻。” 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。开庭(kāitíng)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(diàochá)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(jiāodiǎn)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(zhīfù)补种费用及利息? 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宣判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(jí)逾期(yúqī)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 宣判后,郑洋洋(yángyáng)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(shí),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,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(bìng)承担相应(xiāngyìng)费用。” “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(fǎlǜ)知识,也了解(liǎojiě)到司法对种粮人保护的力度很大(hěndà),作为一名种粮人,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 “法院(fǎyuàn)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(xúnhuí)法庭开到稻田边(biān)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(de)社会效果,不仅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(fǎzhì)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(fúwù)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 巡回审判后,眉山法院举行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(le)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(xíngdòng),奋力书写(shūxiě)“法护粮安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(fāzhǎn)纠纷案件(jiūfēnànjiàn)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 在司法(sīfǎ)护粮(hùliáng)方面,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(zhuānyè)法庭(fǎtíng)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(yánjiū)中心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,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 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(fēifǎ)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假农药(nóngyào)等犯罪,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(shèzhì)巡回审判点(diǎn),支持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。 在司法兴业方面,建立涉耕地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(fǎtíng),探索眉山市涉农(shènóng)(shènóng)(shènóng)(shènóng)纠纷案件集中管辖,设置12个“稻田里(lǐ)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。 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(bāokuò)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(hétóng)纠纷案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(huàjiě)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(zhīmíng)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在守护耕地(gēngdì)红线、保障(bǎozhàng)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) 活动期间,出席(chūxí)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司法(sīfǎ)保护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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